目前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已经恢复,8月5日起开始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
考生于应考资格考试(计算机应考模式)前应小心阅读以下“不当行为”:
根据学会对考试规则的判断,若发生关于资格考试(计算机应考模式)的不当行为,学会可能向有关考生发出警告信、取消其资格考试(计算机应考模式)之考试资格及拒绝发放其考试成绩、禁止其参加学会的所有考试,为期6个月,或采取学会认为必须的纪律处分。在禁止考试期间已报考的任何考试一概不会获安排于其他试期应考,其已缴付之费用概不得转让及退还。学会会把该事件的报告存于考生的个人纪录内,作日后参考之用。学会并会把该事件向证监会及金管局报告。不当行为指考生未能遵守及/或违反任何学会最新公布的考试规则。
考生如被发现作出以下行为,可能会被取消资格考试之考试资格:
1.考生在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系统中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
2.考生在资格考试前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资格考试及/或计算机应考模式系统中所载的试题相关资料;
3.考生在资格考试进行期间,以任何方式与考场内或外的任何人士(除主考员或监考员以外)通讯或试图通讯;
4.考生在资格考试进行期间抄袭/使用带入考场的笔记、书籍或电子仪器,或抄袭其他考生书写的任何文字、记号(包括但不只限于答案);
5.考生瞥看或窥视另一名考生的考试材料/计算机屏幕,或作出类似行为;
6.考生容许其他考生抄袭其书写的任何文字、记号/答案;
7.考生在考场内任何时间及/或资格考试进行期间未有截断电子/通讯仪器(包括但不只限于手提电话或传呼机)的电源;
8.考生在考场内任何时间及/或资格考试进行期间使用任何未经学会批准的仪器(例如通讯仪器),包括考生在上厕所期间;
9.考生在考场内任何时间及/或资格考试进行期间在台上放置及/或身上携带任何未经学会批准的物品,包括但不只限于文件、书籍、笔记、字典、电子记事簿、电子/通讯仪器、食物、饮品及任何其他温习资料;
10.考生将任何考试材料,如演算草稿纸带离考场、或试图带离考场,及/或损毁任何考试材料;
11.考生在任何媒体上,抄写资格考试及/或计算机应考模式系统中所载的任何资料、材料及试题;
12.考生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士,披露资格考试及/或计算机应考模式系统中所载的任何资料、材料及试题;
13.考生蓄意破坏任何不属于其本人及/或属于考场的财产,例如计算机;
14.考生未经许可擅自离开考场;
15.考生在主考员宣布开始资格考试前,开始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供的演算草稿纸上书写,或在主考员宣布考试结束停止作答后,仍继续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供的演算草稿纸书写/擦掉任何文字、记号;
16.考生对主考员或监考员或其他考生造成不必要的滋扰,或干扰资格考试的进行;
17.对主考员/监考员或其他考生使用威胁性、粗秽或侮辱的言语或作出威胁性、粗秽、侮辱或不检的行为,或干扰主考员/监考员履行其职责,或干扰考场的设备。如考生被发现违反这项规定,该考生可能丧失参与其他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的考试资格。
18.代表他人应考资格考试或容许他人为自己应考资格考试;
19.考生在资格考试期间没有遵从主考员或监考员的指示;
20.考生没有遵守任何学会最新公布的考试规则;
21.若学会就考生于任何学会举办的资格考试中干犯之不当行为,曾经向其发出过警告信,而该考生漠视信中所载的指示;或
22.考生以任何方式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