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一)符合我省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二)已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9.36.213.82:8888/hbPersonWeb/jhIndex)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或会计博士专业学位。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由本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个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现场提交免试申请;非在职在岗人员,到个人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现场提交免试申请。免试申请审核通过后,考生在报名时,不再进行《财务管理》科目报名。
免试科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6月28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四)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进行免试科目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 2024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2024〕3号)(http://czt.hubei.gov.cn/zfxxgk_GK2020/zc_GK2020/qtzdgkwj/202404/t20240408_5151554.shtml),了解我省2024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相关安排。
(二)各县(区)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完成考生免试科目申请的受理、初审后,于7月12日前将考生免试科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地市(州)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三)各市(州)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完成本地区考生免试科目申请的复审、汇总后,于7月26日前将考生免试科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湖北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省会计考办。
(四)请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按照上述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做好免试申请者的材料受理、审核工作。
附件:1.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2.湖北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汇总表
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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