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合格人员:
现将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和现场领取,建议考试合格人员采用邮寄方式领取。
(一)邮寄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登录 “青岛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会计考试及证书发放-初中级证书发放-证书邮寄及遗失补办-证书邮寄申请” (网址为:http://www.sdkjxxw.cn/accountant-home/),申请邮寄服务。按系统提示填写姓名、收件地址等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费用自理。
(二)现场领取
1.领取地点: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时所在的区(市)财政局领取,请提前电话咨询。
2.证书管理号:考试合格人员若忘记考试报名选择的区(市)财政局,请根据证书管理号查询领取地点。证书管理号第12至15位,为领取地区(市)财政局代码。如317XXXXXXXX0253XXXXX,领取地点为市南区财政局;其他区(市)财政局代码及领取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证书管理号查询方法:登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输入个人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
3.领取证书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出示代领人及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集中发放时间
中级资格证书集中发放时间自2024年2月1日-3月8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青岛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