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甘财会函〔2023〕28号)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3年三科成绩全部合格、2022-2023年连续两个年度累计三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审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甘财会〔2023〕3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审核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
四、审核资料提供地点
序号 |
报名点 |
现场复核地址 |
复核时间 |
咨询电话 |
1 |
城关区 |
城关区平凉路276附24号汽车东站院内宜必思酒店隔壁城关区财政局105室、221室 |
11月6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 |
8731325 |
2 |
七里河区 |
七里河区西湖街道丽人小区2号楼101室会计科 |
11月6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 |
2660491 |
3 |
安宁区 |
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1楼102室会计科 |
11月6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 |
7653166 |
4 |
西固区 |
西固区山丹街539号3楼311号会计科 |
11月6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 |
7563335 |
5 |
红古区 |
红古区平安路886号4楼404室会计科 |
11月6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 |
6221832 |
6 |
永登县 |
永登县城关镇民主街71号五楼503室会计股 |
11月6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 |
6421754 |
7 |
榆中县 |
榆中县文成中路70号四楼会计股 |
11月6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 |
5221918 |
8 |
皋兰县 |
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219号2楼213室绩效股 |
11月6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 |
5721603 |
9 |
兰州市市直 |
兰州市中山路46号2楼211会计科 |
11月6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 |
8105035 8105032 |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
1.报名信息表。须提供经本人签字承诺并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2.学历或学位证书。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须提供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学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需人事档案部门加盖公章),国外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居民身份证。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对现场审核报送资料确有困难的考生,可采取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代理人除提交“(一)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按照现行规定,会计中级资格全科通过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审核并通过审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成绩合格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关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领证通知,前往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局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兰州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