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的规定,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 中级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复核时间和方式
(一)复核申请时间为11月6日9:00至11月17日17:30止,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二)退回修改考生请根据退回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于11月17日17:30前完成修改再次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四、复核资料
(一)2023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http://kzp.mof.gov.cn/index.jsp点击个人主页的“报名表打印”菜单补打印)。
(二)考生报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考生承诺书(附件1)。
(五)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2)。
上传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及时将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安排向本地区考生公告,按照规定做好会计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按照现行规定,会计中级资格全科通过考生需参加考 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 或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三)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11月17日前完成本地区会计中级资格考后复核工作,并向市会计考办报送审核情况报告和《考生信息勘正表》。
附件:1.考生承诺书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云浮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日
(咨询电话:云浮市财政局,0766-8331905;
云城区财政局,0766-8822847;
云安区财政局,0766-8638005;
罗定市财政局,0766-3730833;
新兴县财政局,0766-2884649;
郁南县财政局,0766-733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