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会〔2022〕49号
因疫情原因,济宁市未组织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根据《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2月在济宁市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有关安排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期考试人员范围
报名地在济宁市的中级资格考生。
二、考试时间
2022年12月3日至4日,共2个批次,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12月3日至4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三、考务日程
(一)2022年11月15日前,公布会计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二)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会计中级资格延期考试。考生应按照济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自觉做好考前和考试期间个人健康管理及监测。
(三)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成绩。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地在济宁市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延期考试或退费。
1.选择退费的考生,应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申请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的考生,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
3.届时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退费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审核的,视同缺考,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不再延长,也不予退费。
(二)9月3日至5日其他已经组织完成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市,不再举行延期考试,对于因居住地疫情防控、管控原因未在9月3日至5日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报名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考试期间本人因疫情管控、封控等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居住地街道、社区等出具的疫情封控、管控通知或证明等),各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退费,经审核材料不属实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于确认参加此次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四)山东省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由济宁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其他市符合退费条件考生的退费工作由考生报名地所在市财政局负责。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