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
二、证书领取地点及时间。
证书领取地点:鄂州市会计考办。
地址:古城路48号3楼302室,联系电话:0711-3255222
发证的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时间段内。
三、领证时应携带的资料。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交验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为了便于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快速查找资格证书,提高发证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四、关于以前年度证书的发放。
我市2017年及以前年度证书(含初级、中级)仍由市人社局职改办负责组织发放。
五、其它事项。
1.考试通过人员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登记,由省会计考办通过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集中办理。
2.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3.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前往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4.证书发放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领取证书的考生错峰领取,避免出现聚集风险。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