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西宜春市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实现考后资格后审,资格审核时间为11月20日-28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财政局或人社局进行审查。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宜春考区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审查通知
各考生: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陆江西财政网会计频道查询。根据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的工作安排,按照“诚信报名,资格后审”的报考原则,现将我市2017年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含2016、2017年合并全科合格)的考生考后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宜春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名单(119人)(详见附件1)
二、审查地点
1、财政局审查地点: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宜阳大厦中座3楼财政局办证窗口),电话:0795-3216734;
2、人社局审查地点: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宜阳大厦中座2楼大厅东侧服务窗口),电话:0795-3220659。
三、审查时间
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所需资料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一式2份,考生本人须在表上签名并粘贴照片(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备2份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各备2份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各备2份复印件);
5、学历查询认证证明一式2份(附件3);
6、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一式2份(附件4);
五、其他事项:
1、省人社厅将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核定证书发放数量,请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前来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2、证书领取应采用委托邮寄或到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领取两种方式,具体事项详见江西人事考试(http://www.jxpta.com/)证书发放专栏。
特此通知
江西省宜春市会计专业技术 江西省宜春市职称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办公室
附件1:宜春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名单(119人).xls
附件2: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xls
附件3:学历查询认证证明.doc
附件4: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