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抚州中级会计职称资格审核公告

2017-11-15 11:22     来源:抚州市财政局     

摘要:江西抚州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全科通过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27日—12月1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416室(市迎宾大道777号)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全科合格考生资格审查的公告

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请登陆江西财政网会计频道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查询。现将抚州考区中级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2017年11月27日—12月1日。

二、审查地点: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416室(市迎宾大道777号)。

三、审查年度:考试成绩全科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均于首次报考年度为准。考生首次报考年度不符合报名条件,三科成绩全部取消,不再滚动下一年,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审查需提供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大学毕业证、身份证三证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通过学信网学历认证查询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经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查表一份。

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有关要求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表》见本公告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

咨询电话:0794-8236911 (市财政局)

附件: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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