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024年免试申请的受理时间为4月8日—30日(周六日除外),免试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报省注协考试部(1107室)审核:
1.《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含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2.免试申请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免试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免试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为一式三份。
办公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0号希望大厦1107室,咨询电话:0351—5639693。
附件: 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doc
山西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