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免试科目申请时间
免试申请的受理时间:4月6日—28 日(周六日除外)。
免试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资料
1、《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含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2、 免试申请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免试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免试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为一式三份。
附件: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