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2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上海考区报名事项予以提示。
一、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1.首次报名人员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应当将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或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上传到网报系统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将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上传到网报系统,并在线确认应届生承诺书;在北京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5日(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并在线提交毕业证书完成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录和提交毕业证书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报名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含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由工作人员在后台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务必保持清晰。考生在网报系统中查询并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
3.资格审核截止时间(除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2022年4月29日20:00。报名人员可通过网报系统查询报名状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二、报名交费
1.报名费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考生需用与本人信息一致的银行卡支付报名费用,如需他人代付,应在转账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具体详情请关注6月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公布的《操作指南》。
2.交费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6月15日-30日(每天8:00—20:00)。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考试报名联系方式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8621-64223503(工作日9:30-11:30,13:00-16:00);邮箱:kpb@shcpa.org.cn。
2.报名人员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考试专用邮箱ks31@cicpa.org.cn。
3.报名人员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服务电话+8610-88250110和+86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202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原文网址: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202/t20220228_63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