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9-01-18 14:10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2018年12月10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正式公布,现就成绩发布后向考生发放2018年度考试合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证类别与发放对象

(一)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包括: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

(二)发放对象

1.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2018年度在浙江省参加考试的人员;

2.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2018年度在浙江省杭州市参加考试的人员。

二、合格证发放时间

省考办将根据财政部考办下发的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阶段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制作下发合格证。合格证发放的时间,全省统一为2019年2月11日至3月29日(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全科合格考生申请变更证书领取地

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一般应当在规定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证书领取地的市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如有考生于2019年1月24日前向意愿申领地的市考办已办理全科合格证申领变更登记手续的,省考办将根据相关市考办汇总上报的考生登记信息(附件1)将全科合格证下发给相关市考办。

请各市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时,同时向全科合格证申领人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可在省注协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引导其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二)专业阶段合格证补办事项

请各市考办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本考区已取得专业阶段6科有效合格成绩但因其他特殊原因暂无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及号码的考生合格证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报省考办。省考办报经财政部考办核准后另行制作下发专业阶段合格证。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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