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

2018-04-02 17:56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

一、关于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

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切实解决北京、上海、深圳及部分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比较紧张的实际问题,依据《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财考[2018]1号)的规定,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授权,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北京等40个城市(见下表)安排两场会计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10月14日的8:30—11:30和13:30—16:30。

 

省份 城市/考区
北京 北京
天津 天津
山西 太原
晋城
晋中
忻州
运城
辽宁 沈阳
大连
吉林 长春
上海 上海
江苏 南京
苏州
泰州
镇江
浙江 杭州
福建 福州
厦门
泉州
山东 济南
青岛
潍坊
河南 郑州
焦作
鹤壁
湖北 武汉
湖南 长沙
株洲
常德
广东 广州
深圳
广西 南宁
柳州
重庆 重庆
贵州 贵阳
遵义
云南 昆明
陕西 西安
甘肃 兰州
新疆 乌鲁木齐

 

拟报考上述考区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在完成报名后,于5月15日后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查询具体的参考场次,并请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参加考试。

二、关于报名人员学历信息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实时认证。其中,取得国内认可的2000年以后学历的报名人员无需本人在网报系统中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取得国内认可的2000年以前(含)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则需要本人在网报系统中填写学历证书编号。

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持军校毕业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指定的地点进行审核。

中注协于8月15日将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身份信息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统一的在线学历信息认证。相关报名人员可于8月17日后登陆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审核结果。

未通过学历信息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故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报名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是学历信息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准确填写。

三、关于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为了更好服务考生,在考试报名期间(4月2-28日),中注协增设1部考试报名咨询电话。届时,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和操作问题,可拨打电话010-88280110和010-88250119,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每天8:30-11:30和13:00-17:00。

有关考试政策和考试动态,中注协将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www.cicpa.org.cn)或者“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广大考生以中注协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考试信息为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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