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浙江会计 > 浙江财税法规 > 正文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

2024-03-18 18: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有关调控措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加大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力度,加快房源筹建,2024年开工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6000套,着力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二、优化二手住房限购政策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三、优化增值税征免年限

  本市范围内个人出售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统一调整为2年。

  四、加快城市有机更新

  继续加大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力度,优化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式,满足多样化安置需求。

  五、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全力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