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3-04-04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发文时间 | 文号 | 失效废止的内容 |
1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 1989年5月9日 | 〔89〕浙税三048号 | 第七条中“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占地,暂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废止;第十条、第十一条废止 |
2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1989年12月1日 | 〔89〕浙税三284号 | 第二条中“凡属于生产经营用地,如厂房、仓库、门市部等房屋、建筑物用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管教或生活用地与生产经营用地不能划分的,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废止;第三条废止 |
3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1989年12月8日 | 〔89〕浙税三297号 | 第二条废止 |
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 1994年5月5日 | 浙税二〔1994〕71号 | 第二条废止 |
5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印制、领购操作规程》的通知 | 1997年10月20日 | 浙国税征〔1997〕94号 | 第二条第(三)项“印刷企业把发票交送达地税务机关验收时,应提供发票装箱明细表。为确保发票途中运输安全,发票定点印刷企业必须配置具有防盗性能的运送发票专用车辆,车上除驾驶员外,至少应配备一名押运员”的内容废止。 |
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离退休返聘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2000年1月20日 | 浙地税二〔2000〕30号 | 第二条“多征税款的退还,应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办理”的表述废止 |
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2001年10月17日 | 浙地税发〔2001〕118号 | 第三条废止 |
8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竹制品综合利用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 | 2002年1月28日 | 浙国税流〔2002〕19号 | 第二条依据的资源总额和利用文件失效 |
9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2年4月30日 | 浙国税流〔2002〕54号 | 第五条废止 |
1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2年8月28日 | 浙地税函〔2002〕257号 | 第一条第2点废止,第三条废止,第四条第2点失效 |
11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3年7月23日 | 浙国税流〔2003〕91号 | 第二条中的“且购货方尚未认证”和“若购货方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纸质专用发票,应按规定申报纳税”的内容失效 |
12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油IC卡售油业务有关税务问题的批复 | 2003年12月24日 | 浙国税流〔2003〕157号 | 第二条、第六条废止 |
13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 | 2004年7月7日 | 浙国税流〔2004〕47号 | 文中“税务机关在收到企业的申请审批表后,仍应按照浙国税流[2002]88号文要求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不再填写《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核查情况表》中“开票人员是否持有合格证书”栏”的内容废止 |
14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纳税评估力度的通知 | 2004年10月20日 | 浙国税流〔2004〕65号 | 第一条中“四是‘四小票’”的内容废止 |
15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2004年10月29日 | 浙国税流〔2004〕67号 | 文中“并根据通知要求设立相应的岗位、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联的采集、汇总和传输工作。各地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给省局”的内容失效 |
16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5年6月23日 | 浙国税流〔2005〕49号 | 第二条失效 |
1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6年6月7日 | 浙地税发〔2006〕67号 | 文中营业税内容失效,第一条第五点失效 |
1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 | 2006年7月4日 | 浙地税发〔2006〕80号 | 第四条废止 |
1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 2006年12月28日 | 浙地税函〔2006〕600号 | 文中营业税内容失效;第八条废止 |
2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07年9月5日 | 浙地税发〔2007〕69号 | 附件1“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 |
2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 | 2008年9月5日 | 浙地税函〔2008〕418号 | 第二条废止 |
2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9年6月4日 | 浙地税函〔2009〕222号 | 第二条废止 |
23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1年5月16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 第四条废止 |
2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公告 | 2012年3月21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 本文第一条第2款失效;第二条中“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人应向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证明”的内容失效;第三条第1、2、3、4、5款废止 |
2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2年5月8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 | 第九条第二款废止 |
26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新政策实行后相关问题的公告 | 2012年7月17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5号 | 第二、三条废止 |
27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3年4月8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 第一条、第三条“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生产企业按《公告》第二条第十款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部分内容,第四条及附件《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废止 |
2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4年1月30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 第五条废止 |
2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定额减征标准的公告 | 2014年6月4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 第四条第(一)款内容废止;第四条第(二)款第1点《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优惠申请表》修改为《税费优惠申请表》 |
3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4年9月30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8号 | 第四条失效 |
3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4年10月27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0号 | 第一条第(2)款“县级以上安监、经信、消防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安全防范用地证明材料,包括”的内容废止;第一条第(3)款、第二条第(4)款废止 |
3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5年3月26日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 | 第五条废止 |
33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6年4月21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 附件中第2小点“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办园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内容废止 |
34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6年5月25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 第二条和第三条第三款废止 |
35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6年8月15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 附件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 |
36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 2017年7月13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 附件《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项至第43项废止 |
37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7年9月28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 附件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 |
38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17年10月19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 附件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 |
39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后续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7年11月1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9号 | 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废止 |
40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生产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7年12月26日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 第七条、第八条废止 |
41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修订《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2019年4月29日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 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七项废止 |
42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9年5月24日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 |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 |
43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 | 2020年9月28日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 第二、四条废止 |
44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2020年10月20日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 附件3《部分条款失效的资源税规范性文件目录(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发文)》失效 |
45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生产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2021年2月9日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 第一条废止 |
46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21年3月1日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我局对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必要根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础上,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需清理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确认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07件,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34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46件。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解读人:何景琴;
联系电话:0571-87668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