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浙注协[2022]35号 2022-2-15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2号)要求,现就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省外会计师事务所设在浙江省境内的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均应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4号)和中注协有关要求,编制和报备2021年度财务报告。
二、报备内容
事务所除报备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外,还应根据上年度财务报告,同时报备以下财务信息,包括:报表封面、事务所基础信息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2021年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填报说明。
三、具体要求
(一)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含省内分支机构)分别向省注协报备年度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同时,总所负责提供经审计的集团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列入集团所财务报告机构。集团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应对内部协作收入予以抵消。
事务所应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为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也可通过绑定手机认证重置密码或联系省注协协助重置密码。
(三)事务所用户登录后,需按照提示信息前往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相关信息,方可开始报备。点击首页填报说明可下载用户手册。
(四)除业务收入表外,其他报表期初数均根据2020年度报表期末报备情况自动提取,业务收入表中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和非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应根据2020年度期末数据情况手动填写。
(五)事务所基础信息表第3行为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若第2栏次第2行和第3行人数不符,需在第2行备注栏注明原因。
(六)业务收入表第15行和第16行大于0时,需说明具体构成。
(七)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八)2021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采取网络报备和纸质报告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备数据应与纸质报告一致。纸质财务报告封面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审计报告及增值税申报表一并报送省注协。
(九)2021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网络报备和纸质报告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0日(纸质报告以当地邮戳为准)。纸质材料寄送省注协财务部: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423号401室
邮 编:310006
联系人:潘霞
联系电话:(0571)85179512
四、其他事项
(一)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1.https://cwb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系统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2.https://cmispu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直接在页面左上方的“用户登录”区域点击下面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大图标,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中间位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3.https://www.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单击“公众服务”中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再单击页面中的“财务报表子系统”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二)如有财务报告报备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注协财务部,联系人:潘霞,联系电话:(0571)85179512;如有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刘浩然、马彦龙,联系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三)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或360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7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360浏览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