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金税三期(企业)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停机切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数字化改革,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2年2月1日上线金税三期(企业)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金三(企业)社保标准版),并在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进行停机切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一)2022年1月19日17:30至2022年1月31日24:00,税务部门暂停受理我市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线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缴费协议签订等所有业务。其中,1月份POS机缴款截止至2022年1月18日16:00,除POS机以外的现金方式缴款截止至2022年1月19日16:00。 (二)1月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账户最后一次扣款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6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银行账户最后一次扣款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网上自助缴费截止至2022年1月19日17:00。 (三)停机切换期间,全市各级税务、人力社保和医保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变更等业务衔接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及时间安排 2022年2月1日0:00起,正式上线金三(企业)社保标准版,原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缴费人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等各项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请缴费人根据上述停机切换时间,提前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 (二)系统停机切换期间,请缴费人及时关注宁波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办税服务大厅公告等渠道发布的消息。 (三)缴费人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12345服务热线向当地税务、人力社保和医保部门咨询。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市各级税务部门、人力社保和医保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系统上线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