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核对土地登记信息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10-9
各纳税人:
202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工作已开始,现将前期各纳税人自行填报的土地面积登记情况公布如下,请您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仔细核对,如与实际不符,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并修改。在10月13日前无反馈的,视同已确认无误,逾期不再调整。
注:石化、电力、邮电通信、烟草、银行、保险、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等行业纳税人,使用土地在1亩以下的服务业纳税人,当年新办和注销的纳税人及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列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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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股:8337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