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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2021-05-02 13:58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根据“浙江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可知,浙江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如受疫情影响,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人事考试考点防疫方案

人事考试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点防疫工作,在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协同配合下,与考务工作同步组织实施。重点做好考生入场测温和“健康码”检查等工作。

一、利用信息技术做好考前疫情防控

考试前,省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规模、成分等情况,协调省大数据局,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跟查本考区有异常情况考生,提醒和落实相关事项,消除影响。省级项目考试通过系统设置,考生经填报“健康申报表”和提交“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通过技术措施,努力在源头上消除疫情隐患,保障考点防疫安全。

二、场地、物资、人员设置和配备

(一)考点划定考试区域。

(二)考点设置1个考务办、1-2个笔试备用隔离考场(用于有异常情况的考生考试)、1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医务人员诊断排查)。考点入口视考生人数设置若干测温通道。

(三)考点配有红外测温仪、测温枪等设备。

(四)笔试普通考场,考场标准为30人或25人,座位四周间距1-0.8米,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以扩大座位间距。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2米。

(五)电子化考试(机考),机位有隔断和间隔0.8米以上的,预留5%备用隔离机位;机位无隔断和间隔小于0.8米的,预留10%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有临时隔断或为单独机房)。

考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

物  品 配备标准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每个考务人员1只
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 每个考场1瓶(大教室或同楼层相邻考场可合用)
厕所洗手液、纸巾 每个男、女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
考场纸巾 每个考场1包
消毒药剂 若干数量,用于考点考场消毒
考点入口测温设备、警戒线、遮阳蓬等 按需设置

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力所能及配合保障。

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

工作人员及人数 负责单位
主考1人、考务办工作人员若干 人事考试机构
考务保障人员若干(必要时配考务/防疫副主考各1人) 考点学校/防疫部门
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每考场2人) 考点学校
流动监考人员(5-10个考场配1人) 人事考试机构(考点学校配合)
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每考场2人) 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各备1人
考点入口安保人员若干,每个通道健康测查2人 考点学校(人事考试机构配合)
配合健康测查和处理考试中发病考生,医务人员1-2人 考点学校/防疫部门

三、考前考后消毒

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清洁卫生或消毒工作。

四、考试实施中的疫情防控

考前1.5小时,考点组织考生凭准考证,经规定通道,进行测温和“健康码”检查(浙江省内“健康码”互认)。人事考试机构派人员参与异常情况处置。

(一)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考点

1.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2.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

3.“健康码”为非绿码,无相关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以上后两种情况,考生到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进入考点

1.“健康码”为非绿码,无法提供相关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2.拒不配合入口检测,以及不服从“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等防疫管理的。

3.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有流行病学史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考生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的处置

症状较轻的须戴口罩考试;症状较重影响他人考试时,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四)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务管理

1.考前直接被带至备用隔离考场的,使用备用卷考试;考试中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的,由考生携原卷(卡)和草稿纸考试,转出和转入的考场均应记录情况。转入备用隔离考场使用备用卷袋的“考场记录单”(可拆封备用卷袋)。备用卷(卡)袋上的考场号位置,统一写“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无考生的备用卷袋不得拆封。

2.考试期间带至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生,耽误的时间可补回,由相关考场的流动监考人员和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负责操作,补时确认信息填写在考生的准考证背面并拍照(填写内容:考试科目、于x时x分停止作答、同意考试延时至x时x分止、考生签字、监考/流动监考人员签字)。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下情况考生和考务人员应戴口罩。①在排队通过考点入口时;②如厕时;③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和监考时;④在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时;⑤人员间近距离接触时(如入场检查/检测、收发卷、转移相关症状人员);⑥座位间距不足0.8米时。

(二)各考点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本校实际情况,决定私家车可否进入考点;由于考生应考时需要完成防疫检测流程,考生在考前1小时后达考点、考前20分钟后到达考场而耽误考试时间的,考生自负责任。

注:1.本须知内容视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2.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患者或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等。

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本须知所指人事考试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

一、考生应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含省内任何一地),并持绿码参加考试

(一)要保持浙江“健康码”绿码状态。考前不要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在省外的要尽早返浙(提前14天),14天内返浙的须保持浙江“健康码 ”绿码状态。

(二)要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一是可在支付宝首页输入“xx健康码”(如“杭州健康码”)等进行申领。二是可通过支付宝,或打开钉钉、微信等具有扫描功能的APP或有扫描功能的网页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后进行申领。三是可到省内综合服务点申领(可咨询当地12345或当地社区)。

(三)考前无法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的(如考生所在地或途经地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考前1天或当天从外地赶来参加考试等),考生应提前作好预判,考前7天内做好核酸检测,并带上检测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参加考试。来自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因受旅行管制或隔离措施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人事考试机构无权组织此类考生考试。

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生应凭准考证,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试期间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应在设定区域内活动。

(一)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考点

1.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2.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

3.“健康码”为非绿码,无相关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以上后两种情况,考生须到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进入考点

1.“健康码”为非绿码,无法提供相关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2.拒不配合入口检测,以及不服从“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等防疫管理的。

3.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有流行病学史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考生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的处置

症状较轻的须戴口罩考试;症状较重影响他人考试时,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人力社保部《关于加强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规定,对于资格考试,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加上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若有省外考生报考我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成绩不能使用的,考生自负责任。

(二)省级人事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在网上填报“健康申报表”并提交“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滚动管理的资格考试,考生如果有合格成绩,因疫情防控造成缺考或中途停考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和相关考试机构核准,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相关事项,请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在“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受疫情防控影响的资格考试 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规定》。

(四)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健康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和“准考证”。

(五)以下情况须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①通过考点入口时;②如厕时;③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时;④在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时;⑤普通考场座位间距不足0.8米时。

(六)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到点定医院排查情况。

(七)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将视防疫规定和要求,禁止外来车辆入内,请各位考生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考虑到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请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逾期耽误考试时间的,自负责任。

注:1.本须知内容视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2.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患者或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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