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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实施2020年全省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执业机构负责人专项培养的通知

2020-11-12 16:33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实施全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分类分层培养项目安排,决定实施2020年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执业机构负责人专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的

深入实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全省行业执业机构负责人的专业素养,发挥主导与垂范作用,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执业机构内部文化,丰富行业不同机构间的交流平台,提升全省行业的管理与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协同发展。

 二、培养内容

宏观经济与十九届五中全会解读;资本市场与注册制改革;新证券法对专业性证券服务机构法律责任的影响及备案制;博弈、管理与社会等。

三、培养对象与人数

(一)培养对象

1.省内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

2.省内(不含宁波)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3.各市注协秘书长或各市财政局注协工作负责人;

4.省注协相关人员。

(二)培养人数

计划培养255人左右。其中: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170人,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58人。

每家执业机构限额1人,报满为止。其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人员不得报名。

四、培养时间与地点

(一)培养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3日,11月30日报到,12月4日12:00前返程。

(二)培养地点

海宁市海宁大道346号,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宾馆总机:0573—87877777;会务联系人:叶经理,18966019987。

五、培养费用

免收培养费、食宿费,学员交通费自理。

根据本培养项目预算,学员住宿原则上为两人合住标间。另外,会务组向宾馆预订了部分余房,学员如需单住,请于报到时补交房费差额。

六、注意事项

(一)本期培养不向学员提供市区的接送服务,请学员自行安排往返行程。

(二)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网上报名方式:于11月25日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选择“全省行业执业机构负责人培养”报名。

(三)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网上报名方式:于11月25日前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进入“行业管理信息平台”,选择“培训报名”——全省行业执业机构负责人培养,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报名。

(四)已完成报名的人员应当如期参加培养,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事先向省注协报备。省注协联系人:柴剑飞,联系电话:0571—85179580。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1月9日

 

抄送: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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