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2020年高级经济师业务考试达到国家统一合格标准的人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10月28日起到11月6日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8395081,传真:0571-88395085
地址: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
邮编: 3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