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考务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89号)文件规定执行,2020年考务费标准为:专业阶段考试每人每科92元,综合阶段考试每人166元(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二两场考试按2个科目收取)。
3.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20:00。网上交费应当在网报系统开放时间段内办理,请报名人员尽量避免在当日系统即将关闭时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8月1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5.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考务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如需考务费票据,可在交费完成后,根据接收到的手机短信提示获取电子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