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注协[2020]10号 2020-1-10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做好2019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限2019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浙江省内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申报期限
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3月16日。
申报时间截止后,省注协将根据我省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通过初审、汇总、公示、审批等程序,确定奖励补助名单。请申请人务必在申报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审批与发放
(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认真对照我省现行的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填报人才基金申请表(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和人才基金申请表可在省注协网站“人才培养——人才基金”栏查询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才基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省注协考试培训部,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301室,电话(0571)85179580。
(二)审批
1、初审与公示
全省2019年度行业人才基金申报材料,由省注协秘书处负责初审。初审合格的汇总信息将在省注协网站公示。
2、审批
经公示后的汇总申报信息,将报请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
(三)发放
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审查通过的最终结果在省协会网站等平台发布。省注协秘书处将及时组织年度行业人才基金发放,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