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我局草拟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现于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反映意见和建议。(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邮编:310007;电子邮箱:hzfj 21cn.com)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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