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本级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部署,体现“亩均论英雄”的发展思路,切实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我局拟定了《〈湖州市本级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拟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0572-2158395;
2.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体育场路99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邮编:313000);
3.电子邮箱:114735393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