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这种操作模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工艺及结构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开始在包括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内的国内建筑市场中被采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的,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EPC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对于包发商及承包商来说至关重要,EPC合同中的约定将决定双方日后合作项目的总体税负水平及涉税事项.因此,在EPC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承包商应该尽可能的规避税务风险,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损失.
1、建筑企业招投标合同报价的法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第二条规定:"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2、建筑企业招投标合同中投标价的确定
税前建筑工程报价=不含增值税的材料设备费用+不含增值税的施工机具使用费+不含增值税的人工费用+不含增值税的管理费用和规费+合理利润
非EPC建筑工程报价=税前建筑工程报价+税前建筑工程报价×11%
EPC建筑工程报价=(不含增值税的设计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设备费用+不含增值税的安装费用+合理利润)+不含增值税的设计费用×6%+不含增值税的设备费用×11% +不含增值税的安装费用×11%
[案例分析 某EPC合同节税签订技巧的涉税分析]
1、案情情况
A公司为中国境内法人企业,B公司为中国境内一家具备设计资质且有能力承建电厂的专业施工企业,A公司、B公司均为山东省企业,且均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ZJ市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协议》.工程总承包范围为ZJ市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工程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和电网接入系统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A公司为工程发包人,B公司为工程承包方.根据《EPC总承包协议》的约定,B公司负责按ZJ市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协议的约定,进行勘测设计、材料采购、设备采购、设备检验检测、建筑安装施工、材料检验检测、测试、并网安全评价、竣工投产、性能试验等所有工作,直至完成工程至正常并网发电.总合同价款(不含增值税)为1亿元,有两种合同签订方法:
一是,B公司与A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1亿元(不含增值税);
二是B公司与A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合同中分别约定了勘测设计1000万元,材料采购和设备采购6000万元,设备检验检测500万元,建筑安装施工2000万元,材料检验检测、测试、并网安全评价等共500万元.假设不考虑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的情况,请选择用哪一种合同签订技巧更省税.
2、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第一、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第二、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第三、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3、建筑业营改增后,节税的EPC总承包合同签订技巧
建筑业营改增后,必须在EPC合同中必须分别注明:设计费用、检测费用、建筑安装费用(含设备材料费用),否则会从高适用税率,使企业缴纳更多的税收.
4、本案例中的合同签订技巧及涉税分析
(1)第一种合同签订技巧的涉税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基于此规定,B公司要从高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销项税为10000万元×11%=1100(万元);
(2)第二种合同签订技巧的涉税分析:
由于合同中分别注明了各种费用额,在票据开具和会计核算时,都可以分别进行.因此,,B公司要从高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销项税如下:
1000×6%+(6000+2000)×11%+(500+500)×6%=60+880+60=1000(万元).
因此,在假设不考虑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的情况下,第二种合同签订技巧与第一种合同签订技巧可以节约100万元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