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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通[2022]65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09-02 21:0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大政办通 〔2022〕 65号         2022-08-10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州就业创业工作的统筹引领,以落实大理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护航”行动为抓手,全面嵌入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强化各县市人民政府履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提升州级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协同配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举措的能力。

  二、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迅速准确地将省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以落实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为引领,结合大理州产业布局、工业规划、“十四五”重大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千方百计发展经济,不遗余力拓展就业岗位,精准有力落实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

  三、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政策受益。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具体服务保障举措,按照省级统筹安排,将就业服务、简化手续、加强帮扶等各项措施精准推送至每一名高校毕业生和重点青年就业群体手中,确保政策精准供给。要持续保障稳就业资金投入力度,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作为重要事项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和指导。

  各县市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职责抓好省级措施的落实,于每年7月15日、12月15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政策期间遇到的困难问题,可提交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研究解决。(联系人及电话:蒙知行,2316369)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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