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云南会计 > 云南财税法规 > 正文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对税收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通告

2022-04-08 16:53     来源:中国会计网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对税收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通告

  2022年2月24日至3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将2022年1、2月因严重税收违法被给予行政处理处罚的严重失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信息推送省科技厅,现予以通告。

  按照国家和省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有关要求及《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科规[2020]2号)等规定,省科技厅停止通告所列严重失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处罚期内推荐或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和服务、申报国家和省科技奖励,以及给予表彰奖励、政策试点、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等的资格。

  附件:2022年1-2月云南省税务局推送严重失信责任主体清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7日

  附件

2022年1-2月云南省税务局推送严重失信责任主体清单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