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云南省花卉种苗 种球 种籽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了《“十四五”期间云南省花卉种苗 种球 种籽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十四五”期间云南省花卉种苗、种球、种籽进口税收政策的有关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对云南省进口用于云南省境内科研和种植的花卉种苗、种球、种籽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要求我省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明确免税品种范围、免税资格申请及核定程序、进口后续管理等。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十七条,分别是总则、免税申请及资格认定、年度申报及免税事项办理、进口后续管理、管理部门职责、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免税依据、免税范围和管理部门。
第二章“免税申请及资格认定”,明确了新申请政策的进口单位需提交的材料、云南省进口花卉免税政策的资格认定。
第三章“年度申报及免税事项办理”,明确了进口单位年度申报和免税办理流程。从2020年起,国家取消了进口额度计划,改为品种管理,进口单位持省农业农村厅出具的确认表,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免税审核确认等相关业务。进口单位超出确认表的规定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的,照章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四章“进口后续管理”,明确了后续管理、违规处理及合理种植培育的具体标准。通过单位自查和聘请中介机构检查等方式加强后续管理,进口单位在执行政策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处理。同时,经我省花卉科研、种植方面的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研究,结合花卉园艺植物生物性特征,兼顾加强免税政策管理及推动云花产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了我省进口花卉免税政策合理种植培育的具体标准。
第五章“管理部门职责”,明确了各免税政策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及免税政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