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稳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制定《曲靖市政府采购实施方案》,按照成熟一项落实一项的原则,稳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明确公开原则和方法、公开范围和步骤,指导采购单位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2020年12月底前选择市级部份预算单位进行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各县市区选择部份预算单位于2021年进行采购意向公开试点,2022年全面实行采购意向公开。积极探索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贷款,按照“财政引导,市场运行,银企自愿,风险自担”原则,支持中小微企业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信用贷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机构及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2020年10月底前在现有政府采购专管员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市级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县市区在2020年12月前完成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负责政府采购的机构或人员。加强政府采购人员特别是专办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升采购人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集中采购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分级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统一检查方案、检查标准和处理处罚口径,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健全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机制,强化对失信责任主体的联合惩戒。加强政府采购人的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强化采购预算约束。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办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按照“谁制定、谁评估、谁清理”原则,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建立定期清理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及时更新政府采购有效文件清单。
五是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国库支付、资产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在线开展采购预算控制、采购评审、投诉处理、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资金支付等工作。统一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和管理规范,加快扩大电子卖场货物和服务的品类,实现“全省一张网”。推进电子卖场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衔接,助力全省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规则统一、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