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会同商务、投资促进部门出台《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加快经贸企业复产复市发展九条措施的意见》,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转化为财政、商务、投资促进等部门“稳外贸、稳外资”的工作成效。同时,从支持经贸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发展、加快经贸企业发展、加力提效招商引资发展、优化口岸快捷通关服务和加快自贸区建设创新发展五个方面发力,认真落实云南省现有稳定经济运行财税措施,主动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全省经贸企业用好一系列援企财税政策,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现有稳定经济运行财税措施。要求全省各地财政、商务、投资促进部门主动服务,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指导全省经贸企业用好一系列援企财税政策,推进骨干经贸企业复工复市复产,逐项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防疫物资短缺、资金短缺等紧迫问题。
二、加快经贸资金拨付进度。一季度前预拨内外贸发展专项资金4.5亿元,加快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批复,推行非涉密涉企资金网上办理,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形成发展实物量。
三、优化财税政策,强化经贸资金绩效监管。鼓励增加紧缺医用物资和农产品进口,盘活全省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存量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上网销售、县域冷链仓储设施和物流配送体系。对年初到疫情结束期间出口信用保险补贴比例由80%提高到100%,对进口医疗物资预付款信用保险给予全额保费补助。
四、支持内外经贸新业态发展。用好2亿元内外贸发展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一部手机云品荟”,推动重点电商平台开设“云南馆”,推进跨境电商、跨境物流,鼓励经贸企业利用网上平台参与展会,推动边境贸易扩大规模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
五、高质量发挥好对外投资、对外经济资金杠杆作用。用好7000万元对外援助、“走出去”等专项资金,发挥驻外商务代表处平台效应,加大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支持力度。全额补贴疫情期间外派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新型冠状病毒专项险,稳妥推进在境外重大项目复工复产。
六、支持全省外资外贷项目开工建设。健全外资重点项目专班机制,在建外贷项目专人跟踪,确保完成投资40亿元。强化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一季度前预拨外贷项目前期经费,积极推进公共医疗、交通、林业、农业等领域项目审批落地建设,优先支持自贸区内项目。
七、落实云南省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政策。及时兑现2019年外商投资鼓励4000余万元,聚焦重点产业,开展“不见面招商”,推进网上招商和“一部手机招商通”建设,开展外资政策宣传、投资环境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发布,加大奖励力度,争取一批新项目签约落地建设。
八、优化口岸通关快捷服务。全面落实国家海关总署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复市10条措施,提升快速通关能力。优化完善口岸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监管办法,一季度前预拨口岸建设和疫情防控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口岸、通道和边民互市点基础设施和管控能力建设,确保口岸出入境人员安全防控和应急进口物资快速通关。
九、支持加快自贸区建设创新发展。出台服务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若干财税政策意见,推进自贸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发挥6亿元自贸区专项发展项目资金的杠杆放大叠加效应,加快设立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加快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入驻,加大总部经济发展的鼓励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