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新疆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于2020年8月14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3-1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新疆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到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确认,地址:乌市明德路16号,电话: 0991-2305026。
3.各地、州、市的考生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