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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四川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

2021-04-25 19:4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公布四川省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2号)精神和我省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经商省统计局,现将四川省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为80分(试卷满分150分),该合格标准在全省范围1年内有效。

二、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2日

关于公布四川省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2号)精神和我省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经商省统计局,现将四川省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为80分(试卷满分150分),该合格标准在全省范围1年内有效。

二、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

考试通过即可获得证书,今年没有拿证的考生可以继续备考,环球网校为考生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考生可获取2021年四川统计师报名时间的短信通知,请及时预约。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2日

关于公布四川省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2号)精神和我省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经商省统计局,现将四川省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为80分(试卷满分150分),该合格标准在全省范围1年内有效。

二、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

考试通过即可获得证书,今年没有拿证的考生可以继续备考,环球网校为考生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考生可获取2021年四川统计师报名时间的短信通知,请及时预约。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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