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关于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黔人考函[2020]1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统计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后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贵州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请考生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高级成绩全科达到90及以上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审查。
三、资格复审方式
现场复审方式。考生请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张一寸白底彩色相片、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交到省级统计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复查。复查合格的考生待分数合格线确定后可领取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再行通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2月21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山林路2号2栋2109室(省统计科研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851-86677022
省统计科研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