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考试审查结果告知书
一、将于2020年2月4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index.html)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公示符合发证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期自2020年2月4日至11日止。
二、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后4个工作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三、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含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月19日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80801796
常州市专技处:0519-85681918
苏州市专技处:0512-65210131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专技处:0518-85812148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一80500729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