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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通知

2019-04-15 15:23     来源:会计通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25号)要求,现将四川省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为8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该合格标准在全省范围1年内有效。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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