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7年统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取证通知
一、领证时间及地点:
2017年全国统计专业高、中、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合格的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于2018年7月2至7月6日,到天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708室(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领取专业资格证书。联系电话27230383。
二、高级合格标准: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和天津市统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8]10号)精神,《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全国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我市合格标准为80分。达到全国合格标准,自发证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3年有效;达到我市合格标准,自发证之日起在天津市范围内1年有效。
三、中、初级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6号)精神,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成绩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