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6月19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哈尔滨市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3楼办理;在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牡丹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在其他市(地)、省农垦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所在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牡丹江考区发证事宜详见牡丹江市人社局网站)。
3.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持身份证也可领取证书;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广大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领取证书时出示。
二、其他事宜
随初、中级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