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需办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登记表遗失补办的考生,请按照如下要求提交材料到辖区统计局。
一、补办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验证统计局盖章)、联系电话(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和1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签上姓名,该照片须与《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一致);
(二)原取得《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验证统计局盖章),最新版《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请从“广西统计信息网”最新办证通知中下载);
(三)由档案托管单位出具遗失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刊登遗失声明的原版报纸(报纸上要注明考生的考试名称,考试通过年月,姓名,报考专业,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中的出生年月日用"××"符号代替),证书编号)。(详见附件2)
报纸要求: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报纸,有国内统一刊号。
二、补办《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验证统计局盖章)、联系电话(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和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贴于合格人员登记表);
(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当年新版,可在本网最新办证通知中下载);
(三)由档案托管单位出具遗失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含有证书编号、申请人姓名的页面,验证统计局盖章)。
各辖区统计局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经各市统计局汇总提交自治区统计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统一对接广西考试院办理有关证书表格。
联系电话:0771-5846196。
南宁市统计局:0771—5539335
柳州市统计局:0772—2825241
桂林市统计局:0773—2822560
梧州市统计局:0774—3828554
北海市统计局:0779—2034198
防城港统计局:0770—2822555
钦州市统计局:0777—2824439
贵港市统计局:0775--4563451
玉林市统计局:0775—2825472
百色市统计局:0776—2826700
贺州市统计局:0774--5125458
河池市统计局:0778--2081800
来宾市统计局:0772--4278856
崇左市统计局:0771--7968232
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