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统计师考试 > 统计师合格证 > 正文

2017年浙江宁波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证明证书通知

2018-05-28 14: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和《关于公布2017年度统计、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18〕40号),市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考试名称选择“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宁波)”],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此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在省内具有相同效用,纸质证书目前还未寄达,市局将持续关注,收到后第一时间发放。

宁波市统计局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