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办理通知
2017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及领取方式
合格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奎文区胜利街新华路路口南100米路东)601房间,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现场领取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办证材料
1、时间安排
考生向市人事考试中心递交材料及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2月28日至03月04日(工作日时间内)。
2、办证材料
①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②《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
三、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附件: 2017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