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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开通成绩查询系统的通知

2017-12-29 10: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日前,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阅卷评分及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各级别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2017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201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

  考试成绩自即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上提供查询。应考人员可以登录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ksxx/,点击“成绩查询”,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并输入考生姓名进行成绩查询,网上查询的成绩仅供参考。

  合格证书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颁发。

  特此通知。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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