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可知:
考试报名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区财政局为报考人员报名点。考试合格后在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
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
初、中级考试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合并进行
1.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时间: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自2022年起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只发放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发放《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考生可将资格证书复印件存入个人档案。
2.合格考生请提前准备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待“天津会计”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和领证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属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