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二)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申请入会者,需经过相关测试。
三、入会申请程序
(一)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登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系统,将本人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撤销注册以后申请非执业会员,需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送至市注协注册部。
(三)市注协在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中注协复核,中注协在10个工作日内,对复核合格的申请人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
(四)申请人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看到批复文件后,请参照《电子非执业会员证系统功能用户手册(天津会员版)》(见附件2)领取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电子证书。
四、非执业年检
(一)会员应从入会当年起,于每年5月至12月中旬登录“天津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详见每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新批准入会的可以免除当年的继续教育。
(二)会员应从入会当年起,于每年2月至12月登录“天津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关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通知,2021年会费暂不收取。
(三)会员按时完成上述两项后,确认为年检合格,可于转年在天津注协网站上查询年检公示文件。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2、电子非执业会员证系统功能用户手册(天津会员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