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财政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我局集中力量于8月中旬对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400多家代理机构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调查。
此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调查主要包括:是否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是否存在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招标文件的售价是否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是否依法按比例收取及按时退还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对质疑函进行认真、有效答复等11项内容。要求各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就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中存在的影响营商环境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