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恢复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线下培训的通知

2020-07-15 16: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天津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恢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线下培训的通知,以下为通知详情: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有序恢复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线下培训的通知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决定从6月2日起全面恢复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线下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培训工作

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根据区域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所在区有关部门核验合格后有序恢复线下培训,并按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及应急预案;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线下培训,应参照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上述管理要求,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并承担主体责任。请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市财政局提出培训申请,并上传验收合格等相关证明材料,经确认后开展线下培训工作(联系人:马迪;联系电话:23205715;材料报送邮箱czjmadi@tj.gov.cn)。

二、加强人员对象排查管理

严格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天津市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开展线下培训前,相关教师及工作人员均需出示个人健康码。对我市明确规定属于居家隔离的人员,不得组织参与线下培训工作。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按照市和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各单位在开展线下培训工作中,必须对培训场所进行消毒,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要合理设置教室(考场)座位,人员相互之间间隔必须在1米以上;需用餐的必须采取分餐制,分散、分批用餐;培训规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实际条件设置。

四、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单位在开展线下培训工作中,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人员健康安全。要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实施应对预案并实行精准管控,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业务主管部门及市财政局报告。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合力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线下培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线下培训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天津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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