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0]17号 2020-6-11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等6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等5家单位有效期自2019年度起5年内有效,天津市保安协会等1家单位有效期自2020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