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各税(费)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现将2020年度各税(费)种申报纳税期限予以明确,请周知。
附件: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度各税(费)种申报纳税期限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18日
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度各税(费)种申报纳税期限表
月份/税(费) |
增值税
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资源税
文化事业建设费
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
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海上石油矿区使用费
(按月) |
增值税
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资源税
环境保护税
文化事业建设费
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按季) |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
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期) |
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收入
(按年) |
车船税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 |
一月 |
1日—15日 |
1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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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所得
1月1日-3月31日
2、综合所得
3月1日-6月30日 |
1月1日-6月1日 |
1月1日—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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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31日 |
1日-15日,26日-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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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日期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每月9日发布在“天津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上的《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所公布的成交价款结清时限为准 |
二月 |
1日—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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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29日 |
1日-15日,26日-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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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
1日—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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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31日 |
1日-15日,26日-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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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
1日—20日 |
1日—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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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30日 |
1日-15日,26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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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
1日—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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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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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31日 |
1日-15日,26日-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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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
1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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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30日 |
1日-15日,26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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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
1日—15日 |
1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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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31日 |
1日-15日,26日-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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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
1日—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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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31日 |
1日-15日,26日-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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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
1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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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11月30日 |
1日-15日,26日-30日 |
1日-15日,26日-30日 |
9月1日--12月31日 |
十月 |
1日—27日 |
1日—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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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31日 |
1日-15日,26日-31日 |
十一月 |
1日—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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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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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30日 |
1日-15日,26日-30日 |
十二月 |
1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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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15日,26日-31日 |
1日-15日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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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特别收益金、国家留成油收入,按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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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日期如有变化,以届时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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