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9-11-11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广大纳税人依法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税务机关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并开展纳税辅导。
近期,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请各位纳税人予以关注,如您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请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错漏,请及时补充、修正。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热线电话咨询。
感谢您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主管税务机关 | 热线电话 |
第三税务分局 | 022-27118497或27118089 |
和平区税务局 | 022-60352212或60352215 |
南开区税务局 | 022-87015240或87015214 |
河北区税务局 | 022-24465877或24463753 |
津南区税务局 | 022-28511774或28545663 |
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 | 022-24890095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022-58570107或58570140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11日